诚信建设工程开展以来,伊金霍洛旗积极贯彻落实自治区、鄂尔多斯市各项决策部署,多措并举,稳步推进政务诚信各项任务落地落实。
一是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,推进依法决策。作为第一批“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旗”,我旗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,制发《伊金霍洛旗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》,规范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,促进重大行政决策管理科学化、民主化、法治化,切实避免因决策失误产生矛盾纠纷,引发社会风险,造成重大损失。研究制定《2024年度旗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》,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,全部按规范要求履行公众参与、专家论证、风险评估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等法定程序。
二是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效能提升,助力守信践诺。在旗政务服务中心各个涉企事务窗口设立“信易办”绿色通道,通过政务服务“信用+告知承诺”“信用+容缺受理”“信用+帮办代办”等便利化审批模式,避免因提交的申请资料不全或申请材料存在缺陷导致企业群众办事“来回跑”现象。在申请人基本审批条件具备、主要申报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前提下,可由申请人做出相应承诺后,诚信申报,容缺受理,充分发挥信用在政务服务机制中的关键作用。同时,按月对“信易办”承诺制受理办件进行统计,对存在虚假承诺等失信行为的企业,将不再予以享受各项便利化审批服务。且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“诚信建设投诉窗口”,主动接受群众及企业监督。
三是全面强化行政执法监督,赋能政务诚信建设。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,以“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”为抓手,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涉企案卷评查。对于集中评查中发现的问题,及时梳理汇总、认真反馈,并督促各执法单位及时整改落实,保证案卷评查工作质量。全力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,研究出台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》,明确司法所作为各镇执法协调监督机构,进一步规范司法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能,全面开展基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。